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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将大幅放宽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限制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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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月1日举行的2011跨国公司中国论坛间隙,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司长孔令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发改委已经开始与商务部酝酿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促进法,目前正在起草阶段。孔令龙在当天论坛的演讲中称,发改委将大幅放宽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限制。
  孔令龙表示,目前在“引进来”方面,中国有《外商投资企业法》,但是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方面至今没有一个国家层面的比较完整的法律“希望今后有一个比较成熟的法律,这样国内的企业也有所遵循。”
  建立国家层面的法律,以规范和鼓励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正是业界多年的期盼。
  据悉,虽然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出台过一系列规定,如商务部颁布实施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规定》等,在为企业营造良好对外投资环境和便利化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与我国企业“走出去”发展趋势和紧迫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效力层级不高,且现有部门规章在监管上较重,在保护和促进方面不够。
  业内人士分析,一个很有可能的路径就是,先制订国家层面的促进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条例,然后再过渡到立法层面。
  全国工商联今年“两会”将提交的《关于制订有关条例和完善保护协定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建议案》中就建议,尽快制订国务院《海外投资促进条例》,对现有部门规章进行清理整合。对境外投资的定义、审批程序、人员出入境、资金融通、劳动力来源、利润分配及利润再投资、税收政策等作明确规定。经过几年的实践后,再启动《海外投资促进法》的立法程序。
  此前,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李明光处长曾对媒体透露,酝酿已久的《境外投资条例》已经形成了建议稿。据李明光介绍,该条例和配套管理办法包括大幅度下放境外投资审批权限,为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和条件。
  “十二五”期间,中国政府将继续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孔令龙在1日的论坛上表示,发改委将大幅放宽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限制,从本月起,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3000万美元提升到3亿美元,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1000万美元提升到1亿美元,央企境外投资直接适用备案制,不需要经过审批。
  孔令龙说,除了大幅放宽审批限制,为企业提供投资便利性之外,还考虑为企业建立解决问题的平台,比如说建立海关、商检、商贸等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还有上述这些部门对应国外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此外,在“十二五”期间,还要创造各种政策解决诸如中介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发展企业的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也曾表示“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将更加重视“走出去”,统筹推进企业对外开展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加工制造、农业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使其成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骨干力量和重要依托。
  商务部数据显示,2002年至201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速达52%。“十一五”期间,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增长35%,增速是“十五”时期的四倍。2010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29个国家和地区的312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90亿美元,同比增长36.3%。截至2010年底,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588亿美元。(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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