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财政收入或破8万亿 结构性减税势在必行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1-01-06
- 浏览量:813
【字体: 大 中 小 】
国家财政收入不仅涉及公民和企业税负负担,也跟宏观经济的结构调整密切相关,每年年底,这一数据颇令人关注。
据有关预测,2010年我国财政收入将突破8万亿元,而这为今年推行结构性减税提供了可能。
突破8万亿成定局据新华社报道,2010年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收入增长率达21.1%,已至76740亿元。
按照财政收入年增目标一般定在8%的惯例来推算,去年财政收入超过8万亿已无悬疑。
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12月份,全国财政收入5084亿元,比前一年同月增加1822亿元,增长55.8%。以此推算,即使2010年12月同比不增长,也将有5000多亿元财政收入,加上前11个月的76740亿元,将达到近8.2万亿元。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称,这个财政收入包括两个口径:税收和各种非税收入。虽然目前对于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情况还不清楚,但是总体情况来说,各种各样的非税收入加在一起,全年财政预算内收入突破8万亿问题不大。
由于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对于这样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学界既有关于宏观税负是否过高的争论,也有结构性减税和征管制度改革的呼吁。刘桓对记者指出,目前“结构性减税”和“征管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而且也成为2011年较为明确的改革方向。
“十二五”财税改革方向对于减税,高层似乎也已放出积极信号。
2010年年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国家在‘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坚持结构性减税。”
财政部在2010年12月31日年度会议的公报表示,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是2011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对本报记者表示,所谓结构性减税,是在“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下侧重于减税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它既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的减税,又不同于一般的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更注重和强调有选择的减税。
归结起来,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内涵有两方面:一是强调“减税”,降低税负水平。其有别于税负水平维持变的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二是强调“结构性”,即不是全面减税,而是有选择、带有强烈的优化结构意图的减税安排。
从税种来分析,刘桓认为“结构性减税”主要包括四重意思。
首先,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要加大对如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方面高新技术行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其次,要将改变目前个人所得税偏高的问题在“十二五”时期,提到一个较高的日程上。要在居民消费中,对高收入人群进一步监控的同时,总体上要给居民减税。此外,在消费税及增值税流转税方面,要有区别对待,例如事关居民消费品销售方面的税应该从低。
“目前中国财税体制的问题是需要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中国纳税的权利过小、义务过大;而纳税机关则正好相反,权力过大、义务过小。”刘桓称,“未来需要在纳税的透明度、税款使用方面公开等方面下工夫。”
事实上,理想的状况是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即纳税后有什么样的好处,纳税与不纳税、纳得多与纳得少有什么区别,在今后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在一些国家,如果纳税纳得多,可以享受一定退税;在退休后会享受更多的社保优惠照顾。“而目前中国,存在是否纳税无人监管,纳多纳少并无区别,这都是征管制度不到位的结果。”刘桓称。 此外,一些技术问题也急需破题,例如个人征信制度、现金管理。“目前很多高收入人群的收入都是非工资的现金收益,并不能通过支票、信用卡在银行留下痕迹。”刘桓指出,“这就会发生主要收入来自于通过银行卡发工资的工薪阶层反而纳税多的现象。因为现金收益是体外循环的,这部分收入反而并不需要纳税。”
据有关预测,2010年我国财政收入将突破8万亿元,而这为今年推行结构性减税提供了可能。
突破8万亿成定局据新华社报道,2010年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收入增长率达21.1%,已至76740亿元。
按照财政收入年增目标一般定在8%的惯例来推算,去年财政收入超过8万亿已无悬疑。
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12月份,全国财政收入5084亿元,比前一年同月增加1822亿元,增长55.8%。以此推算,即使2010年12月同比不增长,也将有5000多亿元财政收入,加上前11个月的76740亿元,将达到近8.2万亿元。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称,这个财政收入包括两个口径:税收和各种非税收入。虽然目前对于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情况还不清楚,但是总体情况来说,各种各样的非税收入加在一起,全年财政预算内收入突破8万亿问题不大。
由于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对于这样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学界既有关于宏观税负是否过高的争论,也有结构性减税和征管制度改革的呼吁。刘桓对记者指出,目前“结构性减税”和“征管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而且也成为2011年较为明确的改革方向。
“十二五”财税改革方向对于减税,高层似乎也已放出积极信号。
2010年年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国家在‘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坚持结构性减税。”
财政部在2010年12月31日年度会议的公报表示,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是2011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对本报记者表示,所谓结构性减税,是在“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下侧重于减税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它既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的减税,又不同于一般的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更注重和强调有选择的减税。
归结起来,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内涵有两方面:一是强调“减税”,降低税负水平。其有别于税负水平维持变的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二是强调“结构性”,即不是全面减税,而是有选择、带有强烈的优化结构意图的减税安排。
从税种来分析,刘桓认为“结构性减税”主要包括四重意思。
首先,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要加大对如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方面高新技术行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其次,要将改变目前个人所得税偏高的问题在“十二五”时期,提到一个较高的日程上。要在居民消费中,对高收入人群进一步监控的同时,总体上要给居民减税。此外,在消费税及增值税流转税方面,要有区别对待,例如事关居民消费品销售方面的税应该从低。
“目前中国财税体制的问题是需要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中国纳税的权利过小、义务过大;而纳税机关则正好相反,权力过大、义务过小。”刘桓称,“未来需要在纳税的透明度、税款使用方面公开等方面下工夫。”
事实上,理想的状况是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即纳税后有什么样的好处,纳税与不纳税、纳得多与纳得少有什么区别,在今后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在一些国家,如果纳税纳得多,可以享受一定退税;在退休后会享受更多的社保优惠照顾。“而目前中国,存在是否纳税无人监管,纳多纳少并无区别,这都是征管制度不到位的结果。”刘桓称。 此外,一些技术问题也急需破题,例如个人征信制度、现金管理。“目前很多高收入人群的收入都是非工资的现金收益,并不能通过支票、信用卡在银行留下痕迹。”刘桓指出,“这就会发生主要收入来自于通过银行卡发工资的工薪阶层反而纳税多的现象。因为现金收益是体外循环的,这部分收入反而并不需要纳税。”
下一篇:中国证券报:适度升值抑制通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