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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重新定义中小企 新标准首次区分微型企业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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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将于本月上报国务院,9月份有望向社会公布。
  接近工信部的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与老标准不同的是,新标依照国际惯例引入微型企业概念,同时对9个重点行业的企业进行标准细分。据称,此前的8月6日,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已与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通信发展司、电信管理局、信息化推进司等11个司局进行了相关座谈。
  现行标准落伍
  从2003年公布至今,我国现行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实施已过七载,然而越到后来诟病越多。
  “老标准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了,近年来,一些新行业、新公司频频冒出,按老的标准已经没法划分。”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一位专家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该人士注意到,现行标准主要是根据当时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发展状况确定的,所以导致第三产业的很多企业在现行标准中找不到位置,甚至出现了错位的现象。
  现行标准规定,住宿和餐饮业的中小型企业职工人数在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亿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标准,其余为小型企业。
  “目前的服务业领域,很多企业的人数低于300人,只够小企业标准,但是销售额却高于3000万元,达到中型企业,甚至大企业的标准。”该人士称。
  这首先给统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湖南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处副处长张雍雍说:“这样的企业到底进入哪个层次?企业当然希望被统计进入小企业,但实际上他们效益很好,不存在融资等困难。”
  参与新标征求意见工作的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按照现行标准进行统计经常出现混乱的情况,上报到中央的中小企业数据,一个部委一个样,不利于国家制定扶持政策。”
  问题集中体现在工业企业标准划分上。按照现行规定,工业类中小企业的划分以“二三四”指标为准,即企业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销售额3亿元以下,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
  “这一标准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宽泛,我国小企业的定义比较接近国际上中小企业的规定,而我国的中型企业,在国外都被划为大型企业。”周德文认为,“由于划分标准不清,无法区别对待,使政策执行力度大打折扣,真正需要资金的企业往往无法得到满足。”
  周德文在调研中发现,从数据上看,50%的银行贷款流向了中小企业,而实际上,数量占到70%以上的小企业却得不到贷款,“最需要扶持的主体被边缘化了。”
  新标细化九行业
  事实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已经酝酿很久。早在去年9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提出“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而今年,工信部的官员也在不同场合一再提及新标的修订进程。
  本报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重新确定后,可以更明确哪些企业可以优先享受相关政策扶持,方案将从小型企业中再细分出微型企业,形成中、小、微三个层次。
  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部总经理靳彦民也认为进一步细分中小企业很必要,他说,中小企业融资难真正难在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上,对于银行放贷而言,应该针对不同层次进行差别化服务,对于中型企业来说是帮助其怎样做强做大的问题,但对于微小企业而言,就是帮助他们首先解决生存问题。
  “原来的标准过于粗放,而新标准则分得更细,按不同行业和不同要求进行细分。”周德文表示,“新标准会细到能够测量出有多少贷款流入了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能使扶持政策更加倾斜微小企业,更有针对性,也更科学。”
  本报记者获悉,这次对以往划分过于宽泛的工业类企业进行了细化,对其中包括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软件服务在内的9个重点行业的企业进行标准细分。而此前的8月6日,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已与相关司局进行了座谈。
  据上述接近工信部的消息人士透露,划分标准的评价值也将会重新调整,目前是按照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个维度来确定的,而新标准中的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两项指标有可能调低,销售额会适当提高,这些都符合中小企业产值大、资产小的特点。
  不过,在一些人士看来,新标准能否立竿见影地起到效果,多大程度上能够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也很难说。靳彦民认为,“银行放贷的标准与统计意义上的标准不一样,银行主要从企业的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决定最终贷款的额度,不会把就业考虑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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