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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酝酿尽快出台低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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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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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排压力逐渐增大,5省8市率先成为各自所在区域减排的排头兵和相关政策举措的试验田。
    国家发改委透露,我国将首先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开展发展低碳产业、建设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的试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18日表示,此次试点省市,是先由各地自我申报,再从申报省市中选择可以覆盖全国区域的地方作为试点。
    解振华表示,国家发改委正在对低碳标准的制定进行研究,争取尽快出台。“十二五”期间国家还将制定资源产出率的指标。
    18日上午,解振华在北京举行的2010中国低碳发展论坛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启动低碳省和低碳城市的试点工作,就是要发挥各地、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试点也不是表示入选试点的省市在低碳工作方面做得比其他地方更好,而是要求各地要按照低碳的要求去重新规划设计地方发展目标。”解振华说。
    在18日下午举行的“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启动会”上,解振华提出了相同的观点,并表示建立低碳地区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长期摸索,因此国家发改委对于试点方案具体内容的安排、工作阶段的部署不作具体要求,各地可以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但重点要突出今后几年的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的目标。
    据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朱小丹介绍,广东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初步计划按以下几个阶段加以推进:
    准备阶段:自2010年8月到年底,将尽快完善低碳省试点方案和思路,制定广东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同时抓紧建立广东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设立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可评价体系、指标。
    启动阶段:计划在2011年全年完成,将组织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在全省开展一批低碳发展示范项目,研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分解方案,建立碳标识等低碳认证制度。
    深化阶段:为2012年全年,主要任务包括全面推进低碳发展,狠抓低碳示范省建设,力争在全省初步建立起温室气体减排的市场机制并不断完善,推进低碳试点的规范。
    “到2013年上半年我们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研究下一步发展思路。”朱小丹说。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表示,试点政策会在探索过程中逐步出台。
    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建议,在试点的开始阶段应该建立一个一体化的试点规范,比如低碳标准、示范项目、低碳扶持政策。“如果这三个体系是贯通的话,试点工作就有了具体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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